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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收费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1-25        信息来源:检科院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内容

监督电话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8

检测费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确定)

《关于动态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22号)

商业性自愿委托检验检测

010-53897442

  注: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国计民生。具体价格将根据疫情发展进展,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对疫情的结论进行调整,公示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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