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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2 信息来源:检科院
2021年4月16日,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国务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勇出席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
经严格评选,决定授予194个集体“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91名个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院食品安全研究所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