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
意见中提出配备的快检装备,指满足执法过程中快速检测工作需要的装备,包括食品安全快检车、特种设备检测车、计量检测车、超声波清洗机、电子天平/电子秤、药品快速检验箱、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可燃气体检测仪、烟道检测仪、激光测距仪等48类。其中:现场快速检测盒、检测卡、试剂、试纸应当配套使用、及时按需补充,主要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碘含量、有效氯和余氯、有机磷农药、亚硝酸盐、亚硫酸盐、甲醛、过氧化氢、吊白块、苏丹红、瘦肉精、砷、汞、大肠菌群、加拉非类、那非类、西布曲明、酚酞、双胍类、噻唑烷酮类等。
在2018年再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此前,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已发布了《食用植物油酸价、过氧化值的快速检测》、《水发产品中甲醛的快速检测》、《保健食品中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26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供基层执法时使用。